上海落户政策居转户官方文件
**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管理试行办法**
为促进本市户籍人口结构的优化,进一步吸引优秀的外来人才留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经全面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后正式发布。本办法适用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并满足一定条件可申请将居住证转为本市常住户口。
**申请条件**
1. **学历与职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工作经历**:在沪工作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7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社保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
3. **居住证持有时间**: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4. **年龄与健康状况**:男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5. **无犯罪记录及社会信用良好**。
**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单位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级初步审查通过后的材料将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复核,最终审批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注意事项**
- 本办法旨在为那些长期在上海工作、生活并做出贡献的人才提供落户通道。
-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对于伪造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 鉴于政策调整的可能性,请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资讯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此文件详细规定了居住证转户籍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旨在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明确指导。同时,《试行办法》鼓励和支持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长期稳定地在上海工作与生活,共同推动上海建设成为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及科技创新中心。
(以上内容基于政策精神编写,具体条款以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