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新政实施细则
上海落户新政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上海市的人才引进政策,提高城市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新的《上海落户新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一、基本条件
根据细则要求,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下,非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可以申请在上海市落户。具体条件包括年龄不超过45周岁;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沪有稳定就业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缴纳满一年等。
# 二、积分制
为了更科学地评估申请人综合能力,“细则”引入了积分制度。积分项涵盖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级、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具体而言:
- 教育背景:具有博士学位的可加30分,硕士学位25分,本科学位15分;
- 工作经验:在上海市工作每满一年积3分,最高不超过48分;
- 专业资格:持有高级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证书者额外加分;
- 创新能力及贡献度等其他因素也将被考虑。
# 三、特别支持
对于关键领域的人才,“细则”还设立了快速通道。如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科研人员,或者拥有特殊技能(例如稀缺语言翻译)的个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落户,无需通过积分制审核。
# 四、实施流程
申请人需先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携带原件到指定地点完成正式递交。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最终决定。对于符合条件者将发放准许迁入上海市的户口迁移证。
此细则旨在吸引和留住更多高层次人才,推动上海成为全球领先的城市之一。未来,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变化,“细则”也将适时调整优化以适应新的需求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