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咨询电话:

应届生落户上海补充协议

**应届生落户上海补充协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应届毕业生在上海申请户籍的相关事宜,特此制定本补充协议以配合《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的执行。

一、适用对象

本补充协议适用于即将毕业并计划留沪就业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二、落户条件与程序

1. **基本资格**:应届生需满足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关于学历、专业以及年龄等方面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记录。

2. **工作单位要求**:须在符合上海市就业指导目录相关领域的企业或机构中就业,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 **申请材料提交**: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个人信息采集与确认,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毕业证明文件、无犯罪记录等必要材料的准备及递交。

4. **积分制审核**:根据个人综合条件进行打分评定,达到一定标准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三、特别说明

- 本协议所指落户仅限于常住户口性质的调整,并不直接关联上海市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 应届生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具体操作细则以每年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四、权利与义务

应届生享有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落户申请的权利,并负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条款规定的义务。同时,上海市相关部门应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支持,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公正执行。

五、生效日期与解释权

本补充协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和修订工作。

此协议旨在帮助广大即将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和发展目标,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推动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